2017-05-25  中央銀行公告: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限額

中央銀行公告 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10月30日 
發文字號:台央發字第1030046113號

主   旨: 修正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。
依   據: 「中央銀行法」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各為每次十萬元。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。

資訊來源:中央銀行官方網站 http://www.cbc.gov.tw/ct.asp?xItem=1838&ctNode=704&mp=1